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技术规范涵盖了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数据采集与处理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的技术规范要点:
一、安装与调试规范
安装位置
采样点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烟道直径,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HJ/T75-2007)。
采样点需避开涡流区或死角,确保样气代表性。
采样探头插入深度至少为烟道直径的1/3,且不小于0.5米。
采样系统
采用全程高温伴热采样(温度≥120℃,且高于烟气露点温度10℃以上),防止冷凝导致SO₂等气体损失。
采样管路应使用不吸附、不与气态污染物反应的材料(如PTFE),长度适中,避免U型管段蓄积冷凝水。
物采样孔应设在气态污染物采样孔下游,相互距离不小于0.5米。
预处理系统
除湿设备出口烟气露点温度应≤4℃,波动范围±2℃以内。
过滤器滤料需不吸附、不与气态污染物反应,颗粒物过滤器至少过滤5μm以上颗粒物,滤芯更换周期不超过3个月。
反吹系统应具备自动清扫功能,定期清除采样探头和取样管中的积灰,反吹压力0.4~0.7MPa。
分析仪器
气态污染物(SO₂、NOx、CO等)分析仪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NDIR)或电子捕获检测器(ECD),精度±2%FS。
颗粒物监测采用激光后散射法,量程0~200mg/Nm³,零点漂移≤±1%FS,量程漂移≤±2%FS。
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测量:温度量程0~300℃,示值误差±2℃;压力量程-4~4kPa,精度≤3%;流速量程0~40m/s,精密度≤±2%。
调试与验收
安装完成后需进行系统校准,包括零点校准、量程校准、全系统校准(从采样到分析)。
验收测试需满足测量精度、重复性、响应时间等指标(如SO₂分析仪响应时间≤200秒,24小时零点漂移≤±2%FS)。
数据采集率≥95%,系统可用率≥90%,连续90天运行无需非日常维修。
二、运行维护规范
日常巡检
检查采样管路连接状态、过滤器污染情况、冷凝器工作状态、反吹系统压力等。
每日记录仪器运行状态、校准数据、维护情况,填写巡检记录表。
定期维护
每3个月更换水雾分离器滤片,每年更换烟雾吸收器。
定期校验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计,确保测量准确性。
对采样探头、皮托管进行脉冲式反吹(周期4~8小时,每次2~5分钟)。
校准与比对
每月进行一次零点、量程校准,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系统校准。
每年至少一次与参比方法(如定电位电解法)比对,相对准确度≤10%。
故障处理
建立故障应急预案,快速识别并诊断故障原因(如采样堵塞、分析仪漂移)。
故障修复后需重新校准,并记录维修过程及结果。
三、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
数据采集
实时采集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含氧量、污染物浓度等参数,数据为设置时段的平均值。
具备数字信号输出功能(如RS-485、4-20mA),支持中文数据采集、记录、处理软件。
数据传输
按照HJ/T212国标通信协议,将数据远传至环保部门监控平台。
预留数据远传接口,确保传输过程中数据不丢失、不泄露。
数据有效性
显示并记录超出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10%的数据值,数据掉电后自动保存。
历史数据查询需支持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格式,具备数据分析功能。
四、量程设置规范
双量程/多量程要求
当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时,需设置双量程或多量程。
低量程设置为排放限值的1.5~2倍,高量程设置为原烟气最高浓度的1~1.5倍。
污染源正常排放时使用低量程,超限时自动切换高量程,量程信息需上报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量程上限建议
量程上限一般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倍。
五、监测站房规范
站房建设
基础荷载强度≥2000kg/㎡,单台机柜面积≥2.5m×2.5m,每增加一台机柜增加3㎡。
站房高度≥2.8m,标高≥0m,配备空调(温度15~30℃)、采暖设备、排风扇。
配电与安全
配电功率≥8kW,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1个。
站房需具备漏电保护装置、良好接地措施,防止雷击。
标准气体
配备零气(含SO₂、NOx浓度≤0.1μmol/mol)和量程标气(SO₂、NOx、O₂),满足日常校准需求。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低浓度标准气体可通过高浓度气体经校准合格的稀释设备获得(精密度≤1%)。